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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及更新

2017年12月07日

澳門樂施會就特區政府《2018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的回應

2017年12月

行政長官崔世安於2017年11月14日發表《2018年財政年度施政報告》(下稱施政報告),澳門樂施會(下稱樂施會)歡迎報告延續多項抒困措施,並提升部份一次性支援措施的金額,包括發放多一期全額經濟援助、調升敬老金和有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的膳食及學習用品津貼等。然而,樂施會認為在通脹持續下,施政報告連續兩年沒有提及調整「最低維生指數」(下稱低維)的水平及《物業管理業務的清潔及保安僱員的最低工資》(下稱最低工資)的金額,未能體現特區政府本年度「共享發展」的施政目標。因此,樂施會促請特區政府調升低維水平和最低工資金額,並盡快完成最低工資全面立法的程序,保障貧困家庭及低收入人士的生活水平,促進兩性經濟平等。

一、體現科學施政,按通脹提升低維水平及最低工資金額

自2016年1月起,政府已沒有調整低維水平和最低工資金額。期間,雖然通脹相對溫和,但根據統計暨普查局的數據,由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綜合消費物價指數仍累計上升了2.5%。值得留意的是,按最近一期《住戶收支調查》(2012 / 2013年),整體住戶開支最大比重的類別為「食物及非酒精飲品類」,佔家庭總開支超過四分之一(26%)。然而,最低支出住戶類別(即雙周消費開支1,999元或以下)的「食物及非酒精飲品類」開支,更佔家庭總開支44%。而在同一期間,「食物及非酒精飲品類」的消費物價指數升幅卻高於整體水平(2.5%),累計上升了3.4%。總的來說,由於低維和最低工資的受惠對象是低收入家庭,而這類家庭的消費模式與一般家庭不同(食物開支佔家庭總開支較一般家庭大),因此這兩項措施的調整機制,不應只參考綜合消費物價指數,更要考慮與最低支出住戶相關的數據,例如:「食物及非酒精飲品類」的消費物價指數。

特區政府一直強調科學化的施政和決策,在現時累計通脹已削弱貧困家庭和低收入人士購買力的情況下,政府理應仔細參閱相關數據,調升低維水平和最低工資金額。

二、最低工資全面立法將促進兩性經濟平等

雖然現時最低工資法例已保障了在物業管理範疇從事清潔及保安工作的僱員,但仍有很多其他行業的低收入僱員,未能受惠於最低工資的保障。根據統計暨普查局的《就業調查》數據,2016年非技術工人約有68,900人,而收入低於最低工資水平,即每月6,240元的工人,有約3萬人。若我們仔細檢視不同男女僱員的收入差異時,便能會發現在非技術工人中,女性佔大多數,約有45,000人,當中至少有26,100人,其收入低於最低工資(收入為5,999元的組別),這數字仍未計算收入介乎於6,000元至最低工資水平區間之間的女性以及無酬家屬(女性)。換言之,有接近九成收入低於最低工資水平的非技術工人是女性。可見,現時最低工資仍未全面立法,將維持甚至有可能加劇低收入僱員中的兩性經濟不平等現象。樂施會認為,現時最低工資法例的覆蓋範圍太窄,漠視了大部份低收入僱員,尤其是女性僱員的需要,製造了只有個別僱員受到法例保障的不公平現象。

綜觀兩岸四地,澳門是最遲訂立最低工資法例的地區:台灣於1984年已設立最低工資;中國的廣東和深圳於1994年設立最低工資;香港於2011年設立最低工資。這三個地區的最低工資制度適用於絕大部分僱員(台灣不包括漁民;廣東、深圳和香港不包括家庭傭工),但澳門至現時為止仍未訂出保障所有低收入僱員的最低工資制度。故此,樂施會促請政府盡快完成最低工資立法程序,令所有低薪僱員獲得合理的勞動保障。

總的來說,樂施會促請特區政府調升低維水平及最低工資金額。此外,我們亦促請政府盡快完成最低工資全面立法的程序,保障所有低收入人士及其家庭享有合理的生活水平,同時促進兩性經濟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