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妇女 一人贫穷 十五年间贫穷两性收入差距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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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4日

六名妇女 一人贫穷 十五年间贫穷两性收入差距扩大

乐施会呼吁港府检视墟市政策 改善对零散工保障

乐施会今日发布《香港妇女贫穷状况报告》,发现在本港每六名女性中,就有逾一名活在贫穷线下,贫穷女性总数逾60万,贫穷户中男女收入相差达四成,情况较2001年恶化。乐施会要求政府检视墟市政策,改善对零散工的雇佣保障,及每年检讨最低工资,以遏止妇女贫穷问题恶化。

乐施会检视香港政府统计处在2001至2015年(第二季)进行的「综合住户统计调查」数据,发现2015年第二季,香港女性贫穷人口为614,100,贫穷率为17.4%,即每六名女性,就有逾一名活在贫穷线[1]。女性占贫穷人口的百分比由2001年的51.2%,扩大至2015年为53.7%。而当中男女比例差距最大的是30至39岁及40至49岁组群。全港共有33,100个贫穷单亲人士,当中妇女占85.2%。(详见下表)

贫穷妇女就业有三大特征,首先为收入低、增幅慢。2015年贫穷住户当中,女性月入中位数为6,700元,2001年为5,000元,15年间只增长34%,相对同期男性增幅为46.7%,贫穷女性收入增幅比男性慢,令两性收入差距扩大。2015年贫穷住户中的女性月入中位数仅为男士的60.9%,两者差距近四成(39.1%,比2001年相差33.3%为多。根据联合国2015年的报告,全球两性平均收入差距为24%。2015年全港每月就业收入中位数为15,000元,贫穷住户中的女性每月就业收入中位数6,700元,比全港数字低55%。

其次,15年间女性的劳动参与率轻微上升但仍然偏低。2015年贫穷住户女性的劳动人口参与率只有19.9%,较一般住户妇女的劳动参与率少35个百分点

再者,于贫穷户中,两性就业人士工作模式也趋向零散,男性就业人口中从事非全职工作的比例上升了7.7个百分点,而女性则大幅上升了22.4个百分点。 而每周工作时数少于35小时的工作人口中,女性占了67.5%。       

 「报告发现香港贫穷妇女面对结构性及长期的就业困难,她们因照顾家庭而不能外出工作,或只能选择工作时间较短的兼职工作,往往多从事最低薪、最无保障及零散的工作,易被剥削。在过去15年贫穷妇女未能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性别经济不平等更见恶化。」乐施会香港项目经理黄硕红指出。要遏止男女收入不平等,乐施会建议如下:
 

首先,在工资方面,最低工资水平应要保障妇女的最基本生活需要。贫穷妇女多从事最低薪而最没有保障的工作岗位,如外判清洁或零散工,工资一般只达最低工资水平。我们促请政府每年检讨最低工资水平,确保水平能追上通胀,及足以应付基本生活需要,令大部分贫穷妇女及其家庭受益。
 

其次,在提升就业率方面,政府应带头创造能配合女性的家庭处境,同时有较弹性上班工时的工作机会,如鼓励地区墟市。乐施会倡议政府提供可使用作墟市用途的政府场地表;统筹部门行政及配合团体申请场地、公布统一申请程序、以及增加申请过程的透明度(如需要申请的牌照、等候回复时间等)

 最后,在雇佣条例连续性合约「4.18」(连续4星期,每星期工作18小时)规定下,除了未能连续工作4星期的人,目前每周工作少于17小时的贫穷人有26,500,当中66%的为女性。她们在「4.18」规定下不能享有全面的保障如:代通知金、有薪年假、产假、疾病津贴、遣散费等。另外,有些雇主为减低成本,用各种办法缩减员工的工作时数,以逃避给予雇员保障。收入低及缺乏劳工保障,使妇女更处于弱势,夹在结构性贫穷之中。乐施会敦促劳工及福利局、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等应推动劳顾会再检讨「4.18」规定,并应引用《国际劳工公约》杜绝雇主剥削手段。

「香港对部分时间工作的劳工保障,落后于新加坡及台湾等地区。当地工人可以按工时比例计算,获得有薪年假、法定假期、带薪病/产假、遣散费等,使更多从事兼职的劳工,特别是贫穷妇女可获得基本的劳工保障。香港作为『亚洲国际都会』,在保障妇女权益上,应当迎头赶上。」乐施会香港、澳门及台湾项目主管曾迦慧说。

关于乐施会
乐施会是一个国际扶贫发展机构,旨在推动民众力量,消除贫穷。

传媒查询,请联络: 

黄硕红
乐施会香港项目经理
电话:3120 5279
电邮:shwong@oxfam.org.hk

刘德欣
乐施会助理传讯干事
电话: 3120 5272/ 6088 8930
电邮:clara.law@oxfam.org.hk


[1] 贫穷住户定义为其家庭每月收入少于全港相同人数住户的每月收入中位数的一半(外籍家庭佣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