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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稿及更新

2017年2月28日

乐施会倡澳门政府尽快调升最低工资金额加快全面立法步伐

澳门特区政府在2016年1月1日实施《物业管理业务的清洁及保安雇员的最低工资》法案。法案订明,最低工资金额须一年一检[1]。然而,法案生效逾年,检讨结果仍未发表。在通胀持续下,乐施会促请政府尽快调升最低工资金额,由现时的最低时薪30元,提升至每小时36元;并促请政府完善厘订最低工资水平的机制,加快全面立法的步伐,打破现时只限物业管理范畴从事清洁及保安工作工人受到最低工资保障的不公平现象。 

加快全面立法的步伐,保障所有收入雇员的需要 

虽然现时最低工资法例已保障了在物业管理范畴从事清洁及保安工作的雇员,但仍有很多其他行业的低收入雇员未能受到最低工资的保障。根据澳门统计暨普查局的资料显示,2016年第4季非技术工人约有68,000人,月工作收入中位数为6,300元[2],据估计约有三万名非技术工人的收入,仍低于现有最低工资水平(每月6,240元)。因此,乐施会认为,现时最低工资法例的覆盖范围太窄,漠视了其他低收入工人的需要,同时亦制造了只有个别工人受到保障的不公平现象。 

综观两岸四地,澳门是最迟订立最低工资法例的地区:台湾于1984年已设立最低工资;中国的广东和深圳于1994年设立最低工资;香港于2011年设立最低工资。这三个地区的最低工资制度适用于绝大部分工人(台湾不包括渔民;广东、深圳和香港不包括家庭佣工),但澳门却可能要等到2019年才订出保障所有低收入雇员的最低工资制度。故此,乐施会促请政府加快最低工资全面立法的步伐,令所有低薪雇员获得最低工资的保障。 

最低工资水平不少于36元,完善厘订最低工资水平的机制 

乐施会认为,工人付出劳力后理应获得合理回报,令他们及其家庭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故此,乐施会建议,在检讨最低工资的水平时,应同时考虑以下两项原则:

1. 澳门的人口扶养率

2. 最低工资水平不应低于最低维生指数金额 

最低工资水平应足以让工人养活自己及需要扶养的家人 

根据2012/2013年的《住户收支调查》,澳门平均住户人数为3.05,每户平均劳动人口为1.78,人口扶养率为0.7(即平均1个劳动人口供养0.7个非劳动人口),大概「一养一」,亦即是说,最低工资的水平应能确保雇员最少能负担额外一名非在职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否则,便等同鼓励低收入家庭依赖政府经济援助维生。 

最低工资水平不应低于最低维生指数金额 

为保持低薪雇员的工作意欲,最低工资水平不宜低于最低维生指数金额。基于上述第一项原则(「一养一」,即2个人)计算,现时2人家团的最低维生指数为7,440元,在最低工资水平不低于最低维生指数金额的前提下,以现时最低工资法案的假设,雇员每日工作8小时,每月工作26日计算,最低工资时薪应至少为36元(7,440元 / 26日 / 8小时 = 35.8元)或日薪288元、月薪7,488元。 

基于上述的原因,乐施会促请政府尽快就现最低工资水平作出检讨,并按照上述原则来厘订最低工资水平,以确保基层工友及其家庭可享有合理的生活水平。

注:
[1] 《物业管理业务的清洁及保安雇员的最低工资》法案第六条
[2]  澳门统计暨普查局,2016年第4季《就业调查》

关于乐施会 

乐施会是一个国际扶贫发展机构,旨在推动民众力量,消除贫穷。 

乐施会–澳门分会于2012年2月成立,除竭力在全球推行扶贫救灾及倡议工作外,我们继续在澳门投放资源,积极培育青年人成为世界公民,共同改变导致贫穷的不公平现象。 

传媒查询,请联络:

覃咏欣 (Maggie Chum)
乐施会传讯干事
电话:(852) 3120 5222 / (852) 6010 9961
电邮:maggie.chum@oxfam.org.hk

陈宇威 (Saul Chan)
乐施会项目干事 (澳门)
电话:(853) 2878 9285 / (853) 6611 1157
电邮:saul.chan@oxfam.org.hk